虎林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
(試行)兌現辦法
為貫徹落實《虎林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文件精神,確保各項政策、獎勵落實到位,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 職責分工
成立虎林市民營經濟政策兌現審核小組。
牽頭單位:市工業信息科技局
成員單位: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發改局、市稅務局、市區域經濟發展中心、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組成。
市工業信息科技局負責資格認定和兌現工作的牽頭組織實施;市財政局負責審核對企業財務等資料和獎勵金額認定;市統計局、市發改局、市稅務局、市區域經濟發展中心、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負責配合相關兌現工作,小組會議由市工信科技局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發起召開。
第二條 資金來源
《若干意見》中企業獲得的扶持獎勵資金來源于我市民營經濟和科技型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該項資金用于對企業獎勵、平臺扶持、研發配套和產學研合作對接運行費用等。
第三條 補助方式
采取后補助方式,即符合條件的企業,安排資金補助。
第四條 兌現程序
《虎林市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虎政規﹝2022﹞4號)文件從支持企業技術改造、支持企業入規、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支持食品產業發展、支持醫藥產業發展等五個方面給予企業獎勵。
(一)在支持企業技術改造方面:企業技術改造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項目建成投產后15日內,按照省、雞西文件要求提交驗收申請及相關要件。待省、雞西驗收確認并撥付資金后,市本級按照貼息總額的20%批復補助資金。
(二)在支持企業入規方面:根據省工信廳每年發布并獎勵的省級新增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獎勵名單確定獎補對象,待省、雞西獎補資金到位后撥付給企業。
(三)在支持企業科技創新方面:按照省科技廳發布的正式文件確定獎勵名單,待省、雞西獎勵文件或獎補資金到位后,兌現本級補助資金。
(四)在支持食品產業發展和支持醫藥產業發展方面:企業達到獎勵標準后,在每年1月15前向市工信科技局提交獎補申請及相關要件(獎勵資金可以預撥,企業達到獎勵標準后,如項目資金、運營資金出現緊缺時,可部分兌現,每年預撥不超過兩次,年底匯總結算),市工信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發改局、市稅務局、市區域經濟發展中心、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聯合審核后提出支持企業名單并公示,待公示結束后,兌現相關補助資金。
第五條 資金撥付
待市政府批準后,由市財政局按照資金撥款流程,及時兌現扶持獎勵資金。
第六條 附則
(一)申報材料。見附件。
(二)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市工業信息科技局、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
申報材料明細
一、第1-4條政策,按照省、雞西要求提供相關材料。
二、第5條政策需提交材料:
1.企業申請
2.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3.稅務部門核定的年度全口徑納稅情況明細表
4.企業營業執照
5.企業承諾書
6.其他所需要的材料
三、第6條政策需提交材料:
1.企業申請
2.項目立項批復、完結證明
3.稅務部門核定的年度全口徑納稅情況明細表;
4.企業營業執照
5.企業承諾書
6.其他所需要的材料
四、第7條政策需提交材料:
1.企業申請
2.運輸費用明細單
3.稅務部門核定的年度全口徑納稅情況明細表
4.企業營業執照
5.企業承諾書
6.其他所需要的材料
五、第8條政策需提交材料:
1.企業申請
2.稅務部門核定的年度全口徑納稅情況明細表及入庫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
4.企業承諾書
5.其他所需要的材料
六、第9條政策需提交材料:
1.企業申請
2.稅務部門核定的年度全口徑納稅情況明細表及入庫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
4.企業承諾書
5.其他所需要的材料
七、第10條政策需提交材料:
1.企業申請
2.稅務部門核定股權、份額等轉讓涉及的納稅情況明細表及納稅入庫憑證、轉讓協議
3.企業營業執照
4.企業承諾書
5.其他所需要的材料
八、第11條政策需提交材料:
1.企業申請
2.稅務部門核定的年度全口徑納稅情況明細表及入庫憑證
3.政府招商引資協議
4.企業營業執照
5.企業承諾書
6.其他所需要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