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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政辦規【2022】11號 虎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虎林市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2022-12-02 03:31   來源:此文件現行有效   作者:虎林市住建局 人防辦

各鄉(鎮)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關單位:

    經市政府七屆13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將《虎林市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虎林市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事故分級

2  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  領導機構與職責

2.2  辦事機構

2.3  工作機構

2.4  現場指揮部

2.5  專家組及職責

2.6  地方機構

3  預防和預警機制

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3.2  預警

3.3  預警級別及發布

3.4  分級響應及響應措施

3.5  終止程序

4  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

4.2  先期處置

4.3  指揮與協調

4.4  力量部署

4.5  應急聯動

4.6  信息發布

4.7  應急結束

5  后期處置

5.1  事后處置

5.2  善后處置

5.3  總結評估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6.2  應急救援與保障

6.3  技術儲備與保障

6.4  應急搶險資金保障

6.5  責任與獎懲

7  監督管理

7.1  宣傳

7.2  培訓

7.3  演練

7.4  預案更新

7.5  預案解釋

7.6  預案生效日期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及時、高效、妥善處置發生在我市已建人防工程和人防工程施工安全事件,減少人員傷亡和社會影響,保護公民生命和國家、集體、公民的財產安全,確保及時控制事態發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雞西市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行政區域內在建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已利用和未利用的人防工程,發生坍塌給地面建筑、道路交通、人員通行造成影響和危害。

人防工程中發生的火災、疫情等突發公共事件,由相關部門和單位啟動相應專項應急預案,與之相對應的人防工程產權單位及相關管理部門要及時趕赴現場,協助進行處置。

1.4  事故分級

根據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將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一級)、重大事故(二級)、較大事故(三級)、一般事故(四級)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一級)

人防工程新建、加固改造、拆除、回填活動中,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嚴重破壞,并造成特別重大社會影響時。

已建成人防工程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嚴重破壞,并造成特別重大社會影響時。

2)重大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二級)

人防工程新建、加固改造、拆除、回填活動中,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重大破壞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時。

已建成人防工程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重大破壞,并造成重大社會影響時。

3)較大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三級)

人防工程新建、加固改造、拆除、回填活動中,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較大破壞,并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時。

已建成人防工程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較大破壞,并造成較大社會影響時。

4)一般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四級)

人防工程新建、加固改造、拆除、回填活動中,發生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破壞,并造成社會影響時。

已建成人防工程因工程質量原因發生坍塌,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或導致周邊房屋、道路和市政管線受到破壞,并造成社會影響時。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  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  領導機構與職責

成立市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住建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新聞辦)、住建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雞西市虎林生態環境局、市消防救援隊、市環衛中心、市政設施維護中心。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可根據應急救援需要進行調整。

2.1.1  市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的決策事項,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重要情況、提出建議,確定新聞報道原則和新聞發布口徑。

2負責組織和指揮全市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3負責督導全市人防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和應急搶險措施落實。

4負責組織成員單位做好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工作。

5負責組織協調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及處理。

2.1.2  總指揮職責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領導、指揮全市較大以上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2.1.3  副總指揮職責

擔任新聞發言人;指導協調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事故救援工作;指揮現場指揮部工作;及時向總指揮報告事故動態信息。

2.1.4  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采訪和宣傳報道工作,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有效引導輿論。

2住建局。負責及時了解掌握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市委、市政府和省人防辦報告事故動態信息,負責指揮各搶險救援隊伍進行搶險救援工作,負責成員單位之間和各工作組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后勤保障工作。負責指揮、協調城建應急搶險救援隊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3)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協調相關救援隊伍參加救援工作,組織協調通信運營企業開展應急搶險指揮的通信保障工作。

4)市公安局。負責組織事故搶險救援的治安保障和交通疏導工作。

5)市財政局。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原則,負責市級應承擔的事故應急搶險救援資金的保障工作。

6)市交通運輸局。負責道路應急運輸所需車輛的調配工作。

7)市衛生健康。負責組織醫療衛生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

8市生態環境局。參與因事故引發次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9)市消防救援隊。負責撲救火災事故和地面搶險救援工作。

10市環衛中心、市政設施維護中心按照搶險方案營救遇險人員,對可能存在的危險和次生災害采取可靠防護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2.2  辦事機構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作為常設辦事機構,處理市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任:住建局局長

副主任:住建局副局長

 員:市住建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及業務科室人員

 責:

1負責市應急指揮部正、副總指揮和專家組的聯絡,組織召集市應急指揮部會議,傳達市應急指揮部工作指令并監督落實。

2負責制定應急搶險搶救具體對策方案。

3負責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進行搶險、搶修救災。

4負責應急救援相關信息的接收核實、整理、報送工作;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市委、市政府和雞西市人防辦報告事故搶險動態信息情況。

5負責牽頭組織成員單位共同做好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和組織實施工作。

6負責提供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基礎資料。

7)負責做好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和預案演練工作。

8負責完成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工作機構

市應急指揮部根據職責分工將成員單位分成9個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

組長單位:市住建局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消防救援隊、市環衛中心、市政設施維護中心,事故發生地消防救援隊伍等單位。

   責: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搶修工作,及時消除隱患,調動救援物資,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

2)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衛生健康

成員單位:市人民醫院、虎林市醫院、市紅十字醫院等。

   責:負責應急處置中的現場醫療緊急救護和傷員轉運,醫療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3)治安保障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市公安交警隊等。

   責: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安全保衛和交通疏導工作,設置警戒區和警示標志,采取特別管制措施,加強對重點區域、重要設施、重點人群的防范保護,預防和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   

4)通信保障組

組長單位:市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移動公司、市聯通公司、市電信公司、市住建局等。

   責:負責保障事故現場有線、無線通信系統的暢通,保證圖像、視頻傳輸系統的暢通,確保事故現場指揮協調通信暢通。

5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市住建局

成員單位:住建局相關部門及科室等。

   責:負責協調現場指揮部各工作組和有關部門,提供工程建設相關資料等。

6)后勤交通運輸保障組

組長單位:市住建局

成員單位: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

   責:負責搶險救援的物資保障、車輛調度和搶險資金及時到位,轉移安置等工作。

7)基礎設施保障組

組長單位:市住建局

成員單位:市發改、市應急管理局、虎林供電公司。

   責:負責及時關閉相應區域供水、供熱、供氣、供電等設施,避免引發次生事故,及時搶修受損通訊、供水等基礎設備設施,盡快恢復正常運行。

8)宣傳報道組

組長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市政府新聞辦、住建局、市融媒體中心等。

   責:負責對現場媒體活動管理、協調、指導和服務,并根據事故處置情況做好后續新聞發布和報道工作。

9)事故調查組

組長單位:市政府授權確定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住建局等相關部門。

   責:負責調查事故原因,做好相應程序、技術審查鑒定,撰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

2.4  現場指揮部

事故發生后,市應急指揮部派出市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專家和各工作組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指揮參與現場應急處置的工作組,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現場指揮部由市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事發地政府主要領導及市應急指揮部相關工作組負責人等組成,指揮長由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派。市應急指揮部工作組和事發地政府相關領導任執行總指揮,負責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救援工作的具體指揮和處置工作。

 責:

1迅速確定事故級別和涉及范圍。

2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制定搶險救援方案。

3調集、組織、指揮有關搶險隊伍實施排險搶救。

4指揮現場工作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5根據事故情況,作出疏散周邊人員的決定。

6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現場情況,落實有關指示和決策。

7在事故搶險結束,經綜合分析確認后,提出結束應急工作的建議。

8)指導各相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事故現場清理及恢復交通工作。

3.  預防與預警機制

市應急指揮部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定期研究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加強事故應急有關知識的宣傳和監督檢查工作。市住建局、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采取措施及時處置。市住建局、工程建設單位應定期對已建成人防工程進行質量安全事故風險隱患排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采取措施及時處置。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政府要按照要求加快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建設。

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1)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負責全市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報告、初步處理和統計分析;負責建立全市人防工程基本情況、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重大災害事故、現場處置措施等數據庫。

2)全市人防工程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應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對人防工程可能發生質量安全事故的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進行檢查,并及時收集與人防工程相關的信息。

3)在建人防工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應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針對單位工程應有專項安全措施,設立專職安全員。工程監理負總責,對施工現場進行日檢查,對容易造成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重大隱患,及時發現及時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生。

4)全市人防工程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在建人防工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要隨時掌握人防工程動態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問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第一時間向項目所在地住建報告,住建局迅速組織相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同時向雞西市人防辦報告。

3.2  預警

市應急指揮部在確認可能引發較大以上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后,應根據本應急預案及時開展部署,迅速通知各成員單位采取行動,防止事件的發生或事態的進一步擴大。要按照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展的等級、趨勢和危害程度及時向市政府提出相應預警建議。

3.3  預警級別及發布

依據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一級)、重大(二級)、較大(三級)、一般(四級)四個預警級別,并依次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加以表示。預警級別與事故分級一一對應。

1)較大(三級)、重大(二級)以及特別重大(一級)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預警,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建議,報請市政府批準并授權,由市應急管理局指揮中心負責統一對外發布或宣布取消;一般(四級)級別的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預警,由住建局應急領導機構對外發布或宣布取消。

2)預警信息發布后,市應急指揮部及成員單位應立即做出響應,進入應急工作狀態。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履行所應承擔職責。

3)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密切關注事故進展情況,并依據事態變化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將調整結果及時通報各成員單位,同時向雞西市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4  分級響應及響應措施

1)發布藍色、黃色預警后,應按照程序啟動應急預案,根據相關應急預案做出響應。  

藍色預警響應:市住建局要求人防工程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在建人防工程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和負有信息報告職責的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向社會公布反映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信息的渠道,加強對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和預警工作。

黃色預警響應:在藍色預警響應基礎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對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強度,以及可能發生的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級別,定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預測信息和分析評估結果。

2)發布橙色、紅色預警后,市應急指揮部在采取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基礎上,進一步采取措施。

橙色預警響應:市消防救援隊伍、市環衛中心、市政設施維護中心等原地待命。責令住建、通信、供電等系統專業搶險救援隊指揮人員、值班人員等進入待命狀態,并動員后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準備應急設施和避難場所,并確保其處于良好狀態,隨時投入正常使用;采取必要措施,確保交通、通信、供電等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  

紅色預警響應: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減輕危害的建議、勸告。轉移、疏散或撤離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危險區域內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及時轉移重要財產。

3.5  終止程序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和機構對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信息進行分析評估,當引發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因素基本消除或已得到有效控制時,應及時發布預警解除信息,同時終止各項預警行動和措施,恢復日?;颈O測管理狀態。

4.  應急處置

4.1  信息報告

1)發生較大(三級)以上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人防工程產權單位或使用單位,應當立即向市住建局報告;市住建局第一時間核實后在30分鐘內將事故情況向本級政府總值班室和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政府總值班室和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在事故發生后1小時內向市委辦公室和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并及時續報有關應急處置情況;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在事故發生后2小時內上報雞西市委、政府,同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其他參與救援的成員單位以通稿形式上報雞西市對口單位。

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故類別、影響范圍、發展趨勢、人防工程建設、施工等單位名稱、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及報告時間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第一次報告可用口頭作簡要情況報告,隨后再用書面形式詳細報告給市應急指揮部,在應急處理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收集數據的各成員單位要遵守相關管理規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4.2  先期處置

1)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后,政府及所屬相關部門和單位、發生事故單位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權限啟動本級應急預案,按照就近、救急、高效原則,立即組織專業救援單位、有關單位人員組建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較大(三級)以上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單位和政府在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時,要保護好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導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并妥善保管現場重要遺跡和物證。

3)市應急指揮部向市政府報告較大三級以上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信息的同時,要立即組織成員單位及時、有效處置事故,控制事態發展。

4.3  指揮與協調

當確認發生或即將發生較大(三級)以上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時,市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成員單位趕赴事故現場并組織召開應急工作會議,確定事故級別,制定應急措施,明確任務分工,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指揮協調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當發生特別重大(一級)或重大(二級)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時,由國務院、省政府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先期應急處置工作,由市應急指揮部按國務院、省政府啟動的一級或二級應急響應落實應急響應處置措施,市長、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立即到達現場,組成現場指揮部,事發地政府密切配合,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方案,組織指揮各工作組開展人員和財產搶救、醫療救護、應急物資的調撥等工作,確保事故搶險救災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事發地政府主要負責人任執行總指揮,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當發生較大(三級)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時,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市應急指揮部報請市政府啟動三級應急響應,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在1小時內到達現場,組成現場指揮部,事發地政府密切配合,組織制定方案,全面協調指揮各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當發生一般(四級)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時,由應急指揮部負責啟動四級應急響應,全面協調指揮應急救援工作。需要時,市應急指揮部予以支持,由市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到現場,參與制定方案,并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4  力量部署

全市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搶險救援隊伍市消防救援隊、市環衛中心、市政設施維護中心組成。

發生較大(三級)以上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全市各應急救援隊伍直接由市應急指揮部調動;搶險救援力量不足時,由市應急指揮部向雞西市政府請求,協調其他應急救援隊伍支援,其他各成員單位配合調動。

4.5  應急聯動

1)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預案要求編制本部門、本單位應急救援工作預案,并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2)各成員單位的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搶險救援人員隊伍和應急裝備、物資設備,在實施搶險救援時,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調動、整合。

3)各成員單位接到命令后要立即進入應急狀態,以最快速度到達事故現場,以工作組為單位向現場指揮部報到,服從現場指揮部指揮調度。

4.6  信息發布

1)較大(三級)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信息發布工作,由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組織相關媒體,市政府新聞發言人統一發布相關信息。

2)市委宣傳部(市政府新聞辦)要派人到現場指揮部工作,負責對現場媒體活動的管理、協調、指導和服務。

3)市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參與救援的成員單位撰寫新聞通稿及災情報告,報市政府審核后向社會發布。

4)各單位在收集、整理、傳遞事故信息時,必須及時、準確,不得遲報、漏報、誤報,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發布信息。

4.7  應急結束

1)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故危害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2)事故應急處置需結束時,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應急處置工作總結報請市政府批準后,出同意應急結束決定。

3)一般事故由發布啟動預案的政府宣布應急結束;較大事故由啟動預案的雞西市政府宣布應急結束;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由省政府、國務院宣布應急結束。

4)應急結束決定后,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情況及時通知參與事故處置的各成員單位,必要時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應急結束消息。

5.  后期處置

5.1  事后處置

市應急指揮部在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指揮、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善后處理,恢復正常生產和社會秩序。搶險救援組負責對事故工程險情進行檢查。各工作組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提供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情況;事故調查組負責組織事故調查,做好相應程序技術審查鑒定,撰寫事故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

5.2  善后處置

1)由事故責任單位對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給予合理賠償。

2)對處置事故過程中征用的勞務、設備、設施依法給予補償。

5.3  總結評估

1)由事故調查組按照事故調查程序,對事故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提出對相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及防止事故再次發生的具體措施,上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2)其他工作組應針對預案實施和應急救援分工協作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和教訓,提出對預案的修改意見上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收集信息和預案修改建議進行匯總和分析,形成調查報告和應急工作總結,提出對預案的修改意見并上報市應急指揮部。

4)在宣布應急結束后10日內,向市政府提交事故調查報告。市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和單位成立事故核查小組,對事故危害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并在2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送市政府。

評估報告內容包括:事故情況;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分析、評價;采取主要應急措施及其有效性;事故結論;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各種必要附件;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經驗教訓和建議。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1)市應急管理局組織協調確保通信網絡暢通和市應急指揮部的應急通信暢通。

2)市住建局要保證人防各種通信系統暢通。

3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人員聯系方式如發生變化,應及時更新市指揮部成員通訊錄。

6.2  應急救援與保障

1)市住建局負責監督人防工程施工單位組建應急搶險救援隊,第一時間開展救援。組織協調城建應急搶險救援隊參加事故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市公安局要組織隊伍第一時間維護事故現場治安和秩序,保護現場,疏導交通。

3)市衛生健康委組織醫療衛生隊伍確保搶救傷員、衛生防疫及時有效。

4市交通運輸局要做好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確保應急搶險救援人員和物資快速運送。

5市生態環境局按照職責參與組織開展對事故發生地外部環境的應急監測。

6.3  技術儲備與保障

由專家組為應急處置指揮決策提供相應技術支持。

6.4  應急搶險資金保障

市財政局應及時啟用財政預備費,保障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所需經費;經市政府批準的事故應急搶險資金必須在1個工作日內辦完相關手續,確保資金及時到位。

6.5  責任與獎懲

1)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2)市政府應對在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3)對不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重要情況的,對引發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負有重要責任的單位和人員,以及在處置過程中玩忽職守、貽誤戰機的,依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7.  監督管理

7.1  宣傳

住建局要加大人防工程建設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宣傳力度,按照三個必須要求,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最大限度減少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7.2  培訓

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有計劃地定期對管理人員和搶險人員進行業務知識培訓,學習搶險有關技術規程、標準、要求及相關知識,掌握自身安全防護常識,熟練使用各種搶險工具和設備,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7.3  演練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組織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全市人防工程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和在建人防工程施工單位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每年至少進行1次應急救援模擬演練。根據實際情況可分為指揮部室內模擬演練、救援隊伍實戰演練。

7.4  預案更新

本預案由市住建局牽頭組織制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根據法律、法規變化和省、市要求,適時組織相關專家對預案可行性進行評審,適時進行修訂完善,報雞西市人防辦備案。

各人防工程建設、產權、使用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應急預案,報虎林住建局人防辦備案。

7.5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住建局負責解釋。

7.6  預案生效日期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虎政辦規【2022】11號  虎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虎林市人防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pdf

 政策解讀網址:http://www.iohc2015.com/index/info!infoDetails.action?id=4028e4e184a8ef640184ccd90b6b00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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